北海钦州玉林三地检察机关签订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努力推动北海、钦州、玉林三市检察机关联动协作配合,形成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2021年3月9日,北海市检察院、钦州市检察院、玉林市检察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正式建立跨市联合工作机制,共同保护养育三地百姓的“母亲河”南流江。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在玉林市检察院举行,玉林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景源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彭毅君,玉林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黄永茂,北海、钦州、玉林三地检察院分管公益诉讼工作的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以及辖区部分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业务骨干等参加了签约仪式,共同见证了这一具有历史意义的时刻。
张景源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并简要介绍了玉林市人口经济发展概况和玉林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张景源指出,南流江北起大容山,流经玉林、钦州、北海,汇入北部湾,是广西最大的入海河流,是我们的母亲河,养育了9500多平方公里的千年文明。北海、钦州、玉林三市人民共饮一江水,都是南流江的儿女,在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这场攻坚战中,我们责无旁贷。今天,三地检察机关聚集在一起,签订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体现了三地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是检察机关保护母亲河,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的实际行动。在三地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有信心把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好。希望三地检察机关以本次签约活动为契机,逐步健全完善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共同为南流江沿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根据该框架协议,三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主动监督、智慧履责、铁面司法,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三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协作配合。
一是开展南流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大排查;
二是建立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三是建立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联络员制度;
四是建立线索移送和重大案件协作机制;
五是建立调查取证协作机制;
六是建立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跨市协同工作机制;
七是建立人才交流和培养机制;
八是建立信息报送、舆情应对和新闻宣传协作机制。座谈交流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三地检察机关分别就各自开展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发言,并就下一步如何加强跨区域公益诉讼协作交换了意见。
其他与会人员也纷纷为做好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自治区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彭毅君指出,北海、钦州、玉林三地检察机关要以此次跨区域协作为契机,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齐心下好公益保护“一盘棋”,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为抓手,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南流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恢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遏制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守护广西的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实地察看南流江
签约仪式后,大家一同来到南流江玉林城区段,实地察看了解河道保洁、岸坡绿化、河段治污和水资源保护等情况。
大家纷纷表示,要用公益诉讼“检察蓝”,共同守护南流江“水清、岸绿、景美”!
- 上一篇:诉讼服务泽普县法院12368便民利民好帮手
- 下一篇:香港商标注册及查询最新版